深度 | 电力市场履约保障与风险防控机制设计的思考

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和电力现货市场全面铺开,电力市场交易模式、价格形态、风险逻辑发生根本性变革。传统适配中长期稳定交易的履约保障与风险防控体系,已难以适配短周期、高频次、动态化的新型市场交易场景。当前,售电行业履约违约、欠费亏损、违规操作等风险事件频发,凸显出现行风控机制的滞后性与局限性。立足市场新形势、新风险、新问题,迭代升级履约保障标准、重构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是守住电力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底线、规范行业经营秩序、防范化解市场化交易风险的核心举措,具有极强的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

市场形态变革倒逼

风控机制迭代升级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深化,彻底打破了传统电力交易稳定、单向、低频的运行格局,市场交易规则、价格波动特征、主体经营风险全面重塑,原有固化的履约保障和风险防控模式已难以完全适用,机制改革完善势在必行。

从交易模式变革来看,传统电力交易以年度、月度中长期合同为核心,交易周期长、频次低、持仓固定,合同签订后交易规模、履约责任基本保持稳定,风险敞口可控且变化平缓。而当前,集中交易、发用交易解耦、月内短期交易、双向交易等全面推广,主体可在短时间内连续开展多轮买卖操作,交易规模、持仓方向能够快速调整。这种动态化交易模式下,市场主体的风险敞口不再是固定数值,短期内可能出现大幅扩张,传统静态风控模式无法实时覆盖新增交易风险。

从市场价格特征来看,电力现货市场的全面落地,让电力价格告别了以往平稳运行的态势,呈现出高波动、快变动的特点,价格波动幅度和频次大幅提升。在这一背景下,售电公司的经营逻辑发生了根本转变——部分售电公司在年初零售市场签约时,以较低电价吸引用户锁定市场份额,其策略是“赌”后续现货价格走低,通过低价现货对冲零售侧的让利空间。然而,年度预判与实际走势之间往往存在偏差。一旦燃料成本上行、新能源出力不及预期或供需格局变化导致现货价格不降反升,售电公司批发侧实际购电成本将高于零售侧签约价格,批零倒挂由此产生。这并不是偶发的个例,而是在现货价格频繁波动中反复出现的普遍现象,年度签约越激进、零售定价越低,预判失误后的亏损缺口越大。市场经营风险由此从理论推演变为现实压力,倒逼履约保障机制必须跟上风险变化的节奏。

从行业风险现状来看,售电市场风险已从理论推演转变为普遍的现实危机,各类违约违规事件频发。多地售电公司因未足额按时缴纳履约保函被停牌处置,部分地区出现售电公司累计欠费高达数亿元的严重情形,甚至出现部分地区售电公司伪造履约保函且拒不整改的极端违规案例。一系列风险事件充分说明,传统适配稳定市场的风控机制,已无法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风险,完善履约保障与风险防控机制,不仅是前瞻性的风险防范举措,更是化解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的迫切刚需。

现行风控体系标准

滞后、管控失位

当前我国电力市场履约保障与风险防控体系的短板集中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履约保障额度标准偏低、测算模式僵化,与市场实际风险严重脱节;二是风险防控全链条存在短板,监测、预警、处置各环节难以实现有效风控。

固定化履约保障额度标准偏低,适配性严重不足

目前全国统一执行的售电履约保障标准源自2021年印发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售电公司履约保障额度需取两项核算数值的最大值,其中核心标准为按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总电量0.8分/千瓦时核算。该标准的制定具有鲜明的时代局限性,当时电力市场化改革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市场交易以长周期中长期合同为主,交易频次低、价格波动小、市场风险低,政策设计初衷以“风险兜底”为核心,仅需覆盖基础违约风险,因此设定了较低的固定保障标准,完全适配当时的市场发展水平。

但从当前市场来看,0.8分/千瓦时的风险缓冲额度已完全无法对冲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风险。现阶段电力现货价格单次波动幅度即可达数分钱甚至数角钱,0.8分/千瓦时的风险储备与实际潜在亏损存在数量级的差距,风险覆盖能力严重不足。同时,该标准采用静态的测算逻辑,无法预判当下及未来的动态风险敞口。在交易头寸可快速调整的市场环境中,这种核算方式,必然导致履约保障额度与实时风险错配,出现“交易风险大幅上升、保障额度原地不变”的风险漏洞。

风险防控全链条存在短板,管控效能不足

如果说额度标准是“量”的不足,那么风险防控机制则暴露出“体系”的缺陷,在监测频次、监测维度、主体管控、处置手段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短板,无法适配高频化、动态化的市场交易风险。

一是监测频次不足,存在风险空窗期。政策明确要求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需实现履约额度“每日动态监测”,但多地实操中并未真正落实逐日全覆盖监测机制。监测频次跟不上交易频次,风险暴露、风险预警、风险处置之间存在时间差,短期快速累积的交易风险无法被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二是监测维度单一,重结果轻过程。对于交易规模骤增、持仓头寸偏离实际负荷、履约能力持续弱化等过程性、苗头性风险,缺乏针对性监测手段,无法实现前置预警。监测维度单一的更深层后果,在于对售电企业经营状况和履约能力的变化缺乏动态感知,部分企业单笔交易看似合规,但长期持续亏损、资金链紧张,实际履约能力持续下降,却因固定标准下无实时监测和动态评估机制,仍可依规扩大交易规模,导致风险持续累积,最终引发结算违约、履约失效等问题。

三是风险处置手段疲软。针对短期交易规模暴增、持仓严重偏离实际需求、频繁反向交易等异常行为,缺乏常态化、强制性的干预处置机制。风险预警后的补缴标准、处置时限、惩戒措施、追责机制衔接不畅,预警与处置脱节,无法有效遏制违规交易和风险扩散。

构建动态化、全流程、差异化的

新型风控体系

针对当前市场风控体系的核心短板,需彻底打破传统静态、固定、粗放的管控模式,以“风险精准匹配、过程全程管控、主体差异化监管”为核心,重构履约保障测算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从被动兜底向主动防险、从静态管控向动态适配的根本性转变。

建立风险适配的动态差异化履约保障机制

立足新型交易机制风险特征,重构履约保障测算逻辑,打破固定额度标准,实现保障额度与实时风险、主体资质精准匹配。

第一,重构核心测算逻辑。以“覆盖极端最大潜在损失”为原则核定履约保障额度,明确额度不低于月度最大交易电量乘以现货价格上下限价差,实现对市场价格异动风险的精准对冲。按此计算,不可否认,额度较现行标准将大幅提升,这并非制度设计的“过度收紧”,对比期货市场有涨跌停板约束单日波动,保证金比例处于可控范围,而电力滚动撮合等集中交易普遍不设涨跌板,极端价差远大于期货日内波动区间,潜在损失量级本身更高。保障额度随风险敞口相应提高,恰恰是客观合理的制度回应。

第二,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针对集中交易、发用交易解耦、月内短周期交易、双向交易等高频灵活交易场景,建立差异化履约保障规则。结合企业实时交易规模、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交易履约周期、主体信用等级等多重因素,实时调整保障额度,确保每一个结算周期的履约保障,均可足额覆盖当期最大潜在违约损失。

第三,搭建资质联动管控机制。将履约保障管控与企业经营资质、履约能力深度绑定,既盯交易风险,也盯主体实力。针对持续亏损、可用资金不足、信用评级下降、交易规模远超自身用户负荷及采购能力的售电企业,及时采取追加履约保障、压缩交易额度、限制交易权限等管控措施,实现“风险能力与交易规模相匹配”,杜绝资质弱化企业无序扩张交易、累积风险。

搭建高频化、闭环式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

补齐监测、预警、处置全链条短板,建立适配高频交易场景的常态化风控机制,实现交易风险全过程、动态化管控。

第一,全面推行“逐日盯市”常态化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最新政策要求,电力交易机构按日监测售电企业风险敞口、剩余履约保障额度,每日开展履约保障补缴工作,并根据剩余保障额度动态调整下一交易日持仓限额。各地结合市场实际,动态优化风险敞口核算、交易限额折算标准,推广预警管理模式,实现风险实时跟踪、分级预警、精准管控。

第二,建立高频交易专项监测机制。针对短周期、动态化交易场景,增设交易行为专项监测指标,重点监控企业短期交易规模骤增、净持仓偏离实际负荷、频繁反向交易等异常行为。借鉴国际电力市场日内交易风控经验,将交易行为、履约能力、风险敞口纳入一体化监测体系,精准识别过程性风险,杜绝违规交易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完善预警处置闭环管理体系。细化分级预警处置规则,明确不同预警等级的整改要求、补缴时限、惩戒后果。实现交易额度与剩余履约保障额度实时联动,额度不足时自动暂停相关交易(集中交易),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形成“监测—预警—整改—惩戒”的完整闭环。

值得关注的是,在滚动撮合等集中交易模式下,电力交易机构实质充当了交易双方的中央对手方。对比期货市场,中央对手方既享有收取保证金、逐日盯市、强制平仓等风险处置权利,也承担对结算参与人的履约担保义务,形成了权责对等的完整闭环。就电力交易机构而言,是否应当赋予其逐日盯市、追加履约保障、强制平仓等风险管理权限,并承担相应的结算履约担保义务,是完善高频交易风险防控机制无法回避的问题。现行制度对此尚缺乏明确界定,建议在完善履约保障机制的同时,同步明确电力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及配套权限,为其开展高频交易风险管理提供充分的制度依据。

综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必然伴随市场风险的迭代升级,传统固化的履约保障与风险防控机制已无法适配新时代市场发展需求。唯有主动顺应市场变化,打破静态管控思维,通过建立动态差异化的履约保障体系、全流程闭环式风险防控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化解电力市场交易风险,维护电力市场平稳有序运行,为电力市场化改革高质量推进筑牢安全屏障。